厦门大学化学系2025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名单

发布日期:2025-03-22     浏览次数:次   

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化学系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学术学位)


为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厦门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方向)

学位类型

学习方式

普通计划

推免生数

统考名额

少民骨干计划

士兵计划

070301

无机化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23

16

7

0

0

070302

分析化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11

9

2

0

0

070303

有机化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17

9

8

0

0

070304-01

物理化学催化

学术学位

全日制

19

12

7

0

0

070304-02

物理化学电化/结构

学术学位

全日制

50

35

15

0

0

070304-03

物理化学理论

学术学位

全日制

9

4

5

0

0

070305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学术学位

全日制

10

9

1

0

0

0703J1

智能仪器与装备

学术学位

全日制

2

2

0

0

0

0703Z2

化学生物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13

7

6

0

0

081704

应用化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1

1

0

0

0

二、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方向)

政治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070301

无机化学

45

45

65

65

300

070302

分析化学

45

45

65

65

300

070303

有机化学

45

45

65

65

300

070304-01

物理化学催化

45

45

65

65

300

070304-02

物理化学电化/结构

45

45

65

65

331

070304-03

物理化学理论

45

45

65

65

300

070305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45

45

65

65

300

0703Z2

化学生物学

45

45

65

65

300

三、复试资格审查

报到时间:2025年3月28日(周五)下午15:00,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后续邮件通知。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学院接受审查:

1.
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和《告知书》(附件2)。请认真阅读,并将这2份材料打印手写签名;

2.
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网https://zs.xmu.edu.cn “下载区”下载)或见附件4;该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党委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党委章;若无党委章,则盖单位公章。


3.往届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准考证
(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7.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空表详见附件3,可手写或打印,签字必须手签;

8.体检表。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一周内向我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厦门大学附属医院体检或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一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至少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或耳鼻喉科)、心电图、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检查结果(纸质)。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单寄送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化学系同安二103室(思明校区),361005,吴老师收,0592-2182438,请用顺丰快递。

体检单可以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一周内提交,也可以在复试报到时连同资格审查材料一并提交。

特别提醒: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相关规定: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

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

如有色盲、色弱的考生请在复试报到时告知。

提交材料时,请按如上顺序整理好材料,若上述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对于资格审核不合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合格材料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复试安排

1. 复试内容:

参加复试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外语水平、业务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与综合素质等。

2. 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3. 复试方式:面试

4. 复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后续邮件通知。

5.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拟录取

1. 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2. 不予录取情况。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体检

参照《厦门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七、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0592-2182438(学院电话),0592-2188888(学校招生与考试办公室电话)。

八、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附件1 厦门大学2025年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

 附件2 厦门大学2025年告知书.doc

 附件3 厦门大学2025年考生自述表.doc

 附件4 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doc

 附件5 厦门大学化学系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pdf


厦门大学化学系

2025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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