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
根据《厦门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及化学化工学院实际,制定本选拔办法。
一、材料评审
学院依据《厦门大学2025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的要求,对申请人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不予安排进入后续考核环节。
二、复试考核内容及形式
(一)考核时间
2025年4月,具体邮件通知到考生本人,并公布在学院网站。
(二)考核内容与形式
考核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笔试部分:考察考生综合能力。
2、面试部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考生以PPT报告时间10分钟,主要陈述博士学习阶段的研究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介绍、背景分析、市场规模、研究目标、创新点、竞争力分析、可行性、可持续性等(研究计划和背景需体现与申报专博项目相关度)。
(三)考核成绩
考核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15%)和面试考核(满分100分,占总成绩85%)。申请材料审核成绩不记入最终考核结果。
三、拟录取
将根据考核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录取。复试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进行体检,请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请最晚于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一周内寄送到学院。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五、日程安排
1.报到、笔试
时间 | 事项 | 报考方向 | 地点 |
4月 | 报到、资格审查 | 创新创业(二) | 另行通知 |
4月 | 笔试 | 创新创业(二) | 另行通知 |
2、面试
报考方向 | 面试时间 | 面试候考室 | 面试地点 |
创新创业(二) | 4月 | 另行通知 | 另行通知 |
窗体底端
六、联系方式
化学化工学院 李老师 0592-2182803 E-mail:huayuanzs@xmu.edu.cn
七、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若上级部门相关政策调整,我校将结合本校实际作出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