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关于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预报名通知
为做好我院招收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参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通知如下。
一、申请专业
院系所代码 | 院系所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申请类别 |
101 | 化学系 | 070301 | 无机化学 | 直博生 |
101 | 化学系 | 070302 | 分析化学 | 直博生 |
101 | 化学系 | 070303 | 有机化学 | 直博生 |
101 | 化学系 | 070304 | 物理化学 | 直博生 |
101 | 化学系 | 070305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直博生 |
101 | 化学系 | 0703J1 | 智能仪器与装备 | 直博生 |
101 | 化学系 | 0703Z1 | 纳米材料化学 | 直博生 |
101 | 化学系 | 0703Z2 | 化学生物学 | 直博生 |
101 | 化学系 | 0703Z3 | 能源化学 | 直博生 |
101 | 化学系 | 081704 | 应用化学 | 直博生 |
102 | 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系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直博生 |
100 | 化学化工学院 | 085601 | 材料工程 | 推免硕士生 |
100 | 化学化工学院 | 085602 | 化学工程 | 推免硕士生 |
101 | 化学系 | 070301 | 无机化学 | 推免硕士生 |
101 | 化学系 | 070302 | 分析化学 | 推免硕士生 |
101 | 化学系 | 070303 | 有机化学 | 推免硕士生 |
101 | 化学系 | 070304 | 物理化学 | 推免硕士生 |
101 | 化学系 | 070305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推免硕士生 |
101 | 化学系 | 0703J1 | 智能仪器与装备 | 推免硕士生 |
101 | 化学系 | 0703Z2 | 化学生物学 | 推免硕士生 |
101 | 化学系 | 081704 | 应用化学 | 推免硕士生 |
102 | 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系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推免硕士生 |
备注:系统中可报名专业如有变化,以教育部公布的我校2026年研究生推免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最终录取专业以教育部推免系统中录取确认为准。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
3.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英语水平良好,须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以上或雅思6分以上;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
4.有望取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
5. 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应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流程
1.申请人可登录厦门大学推免生管理系统(https://ssyjsbm.xmu.edu.cn/),填写有关信息、提交预报名申请并上传附件材料,上传附件材料后表示报名申请成功。
第一阶段报名:7月1日至7月5日
第二阶段报名:视第一阶段生源情况而定
2.待教育部开通“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后,所有申请我院,且通过我院考核并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系统中进行报名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收、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网上录取程序,否则申请视为无效。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1.《厦门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通过厦门大学推免生管理系统生成并打印)。
2.两位副教授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信。
3.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含学业排名证明,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所在院系公章)。
4.外语水平证明或外语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
5.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其它材料。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扫描件。
6.身份证原件。
7.学生证原件。
请将以上材料按照1-7项顺序整理成一个PDF文件(不超过10M)上传报名系统。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保证填报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拟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等。
2.我院将根据学科特点和相应培养要求,结合申请人的报名信息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入围考核名单。入围考核通知拟通过邮件发送。收到通知的申请人根据我院安排参加考核,未入围考核的申请人不再另行通知。
3.具体考核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4.本报名通知如与上级部门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不同,以上级部门和学校相关文件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部门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办公邮箱 |
100化学化工学院 (专硕、专博) | 李老师 | 0592-2182803 | huayuanzs@xmu.edu.cn |
101化学系(学硕、学博) | 吴老师 | 0592-2182438 | huaxue@xmu.edu.cn |
102化工系(学硕、学博) | 张老师 | 0592-2183751 | chem.eng@xmu.edu.cn |
学院网站:https://chem.xmu.edu.cn/rcpy1/sbszs.htm
专家推荐信.doc
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