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21年厦门大学建校伊始设立化学门,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已走过百年光辉历程。学院始终走在学科创新发展的前沿,化学学科连续两轮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在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化学学科排名第一方阵,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跻身全国前列。

一、项目定位: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招聘对象:
海内外知名院校及科研机构从事化学化工相关领域研究的优秀青年人才,优先考虑以下学科发展急需方向:
分析化学(质谱、核磁等重要谱学方向,或者环境化学方向),结构化学(含智能化学),化学生物学(尤其是生物分子化学生物学),高分子化学,能源化工,化工新材料,合成生物学。

三、申请条件:
1.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9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
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 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对于已申请2025年度上半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因时间结点原因导致不符合当时申请条件、但符合新增批次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新增批次项目;其他申请人不得在新增批次重复提交申请。
已申请2025年度其它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的,不得在新增批次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四、支持措施:
岗位:教授、博导
周期:“5+5”长周期支持(首聘期5年,通过评估可延续5年)
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及补贴
住房:可租住校内周转房;可申购厦门市人才房
科研启动费:分学科提供科研启动费
团队:5名全额资助博士后(首聘期)
子女: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择校
五、联系方式:

郭老师 huayuan@xmu.edu.cn ;0592-2185033